武汉11名受害者求助反家暴鉴定中心 一人符合条件

2016-03-04     <<返回首页

遭家暴未及时“验伤”导致鉴定难 图为:鉴定中心不断有市民来访
3月1日,随着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司法鉴定所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也宣布成立。作为《反家暴法》实施后我省成立的首家鉴定中心,3天来已经有25人向医院提出家暴鉴定咨询。
不过,因为大多受害者身上的伤痕因为事发太久已消失,11名挂号要求鉴定者,仅一人符合鉴定的条件。专家提醒,一旦遭遇家暴,一定要及时取证。
儿子打父亲 次数多得记不清
“要不是看在孙子的分上,这个儿子我真是不想理了。”昨日,74岁的王爹爹特地来到该院反家暴鉴定中心,要求做家暴鉴定。据了解,王爹爹的孙子今年10岁,王爹爹视其为掌上明珠,不仅管学习还操心孙子的日常生活。但是,由于育儿观念与儿子有差异,经常是一言不合,儿子就对老父亲出言不逊,甚至动手,次数之多,老人都记不清了。老人也想与儿子干脆不见面算了,但是这样一来,就见不到孙子了,所以,他一直隐忍着。4天前,又是因为一件小事,王爹爹被儿子打伤,伤心不已的王爹爹得知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成立后,前来求助。医生发现,王爹爹的胳膊、胸前、额头等处的瘀伤还未散去,于是对瘀伤进行了测量、鉴定。
家庭暴力中的体表损伤分为三个等级,即:重伤、轻伤、轻微伤。虽然王爹爹身上的伤未达到轻微伤的标准,但是身上的伤情已被如实记录下来,这至少证明他受过伤,只是伤得没有那么严重,成为日后维权的一份证据。
常被丈夫打 女子绝望吞吊坠
前日,一名女子走进了中南医院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在伤情鉴定室,该女子露出了腿部的几处明显颜色比旁边要深一些的疤痕。“这是丈夫打我时留下来的。”该女子称,她经常遭丈夫殴打。有一次再次遭受家暴后,痛苦万分的她在绝望中吞下一个铂金吊坠,幸好最后排出来,没有伤及身体。不过,因为陈旧疤痕不能确定是否因为外伤引起,未达到鉴定的标准,最后,医生记录下该女子叙述的内容,然后为其建立了一个档案。
另一位留档的婆婆,遭遇家暴已经有20多年,她到处诉说,总被当做“家务事”来调解,邻居也不敢来帮忙,怕受牵连。反家暴鉴定中心让她看到了希望。
一位受害者前来鉴定的同时,还送来一副对联:“喜闻立法治家暴,普救弱残惩恶人。”“这些遭遇家暴的受害者,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求助。即使不符合出具鉴定的标准,我们也给他们免费建立档案,便于我们了解受害者的情况,并给出一些实际的建议。一旦受害者再遭遇家暴,这些档案记录的内容,也有利于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南医院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主任鲁敏翔称。
遭家暴第一时间鉴定
“我们希望来这里做家暴鉴定的人越来越少,但是,现在来做家暴鉴定的人数,超过了要做亲子鉴定的。”中南医院反家庭暴力鉴定中心副主任鲁植艳介绍,反家暴鉴定中心成立后,3天时间里有不少市民通过电话、到院的方式进行鉴定咨询。其中,共有11人挂号到医院来鉴定,除了遭遇儿子殴打的老者,其他10人均为女性,而且都是受到丈夫的家暴。另外,让人遗憾的是,大多受害者因为事发时间太久,体表的伤口已消失而无法出具鉴定书。“许多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往往过了很长时间,要报警或打官司时才去做伤情鉴定,这样会丧失固定证据的时机,也给鉴定带来困难。”鲁植艳提醒,一旦发生家暴,一定要及时到鉴定中心固定证据,越快越好。如果曾就医,应将医生诊断书一并带来。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中南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也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家暴方面的鉴定,但是必须要有派出所的委托书;《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后,无需派出所委托书,受害者可直接到反家暴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然后再向公安机关、妇联、司法等部门求助。
(责任编辑: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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