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诈骗案控方反对保释 案件押至明年再审

2020-12-03     <<返回首页

  黎智英涉诈骗案控方反对保释 案件押至明年再审   黎智英涉诈骗案提堂 控方要求押后审理,反对保释
  官司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两个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共1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等罪名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几人12月2日向警方报到,黎智英、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3人被落案控告诈骗,案件今早(3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控方要求三名被告无须答辩,押后3周作进一步调查,反对3人保释,理由是3人均有机会潜逃。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与多名“壹传媒”高层涉嫌诈骗案件,与位于香港将军澳的“壹传媒”大楼有关。今年6月,香港警方曾以有人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地契条款为由,到黎位于湾仔“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调查。据悉,该公司为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经营多间食肆及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包括曾以二手柠檬茶奉客的四季常餐。
  根据香港法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欺诈罪,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4年。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表示,欺诈罪的范围广阔,只要任何人作出欺骗,或诱使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而令人获得利益或蒙受不利,则可罪成。
  据此前报道,香港国安法在港实施逾1个月后,香港警务处国安处于今年8月10日出动200人搜查位于将军澳的“壹传媒”大楼,检走25箱证物。此外,国安处又在多个地点拘捕10人,包括黎智英、其2名儿子黎见恩及黎耀恩、“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行政总监黄伟强及“壹传媒”动画公司总经理吴达光,以及乱港分子周庭、李宇轩及李宗泽。而身处美国的黎智英左右手马克·西蒙(Mark Simon)则被警方通缉。
  黎智英目前数案在身,他还要面对4起与未经批准集结相关的刑事案。他被控于2020年6月、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上述案件分别将于2021年2月5日、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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