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黄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09-01     <<返回首页

  【9月1日起 黄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9月1日起,我市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可在全国5843家医疗机构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意味着,我市正式进入跨省异地就医“全国漫游”时代。
  目前,我市四类人员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需要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局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但需要注意的是,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的是就医地医保目录,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
  外省的参保人员也可以在我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目前,黄冈市中心医院、黄冈市中医院、黄冈市妇幼保健院、黄冈市第三人民医院、黄梅县人民医院、黄梅县中医院等6家医院已率先启动与国家人社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联网运行工作。持外省医保卡的患者,在以上6家医院的任一医院住院,可不用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只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便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完成医保即时联网结算,按参保地医保政策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张松林 刘静 卢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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