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公司今日遭到客户恶意索赔 详解这背后存在的问题

2015-08-05     <<返回首页


据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河北民营股份制企业,显示的公司地址之一即在河北省隆尧县。
另据隆尧县公安局官网7月23日发布的一条新闻显示,7月22日,隆尧县公安局局长李泽威还曾到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该新闻中提及,李泽威指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好驾、护好航是我们公安工作的职责所在,文中还称,李泽威表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和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为隆尧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为何李海峰在被追逃的近两个月内都没被抓捕,而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后随即被带走?隆尧县公安局局长视察今麦郎工作时是否谈及此案?警方又是否掌握了李海峰敲诈勒索的证据?针对上述疑问,8月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致电隆尧县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采访此事应与该局负责具体办案的刑警大队联系。记者随后又与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取得了联系,但值班民警表示,了解该案情况的民警均外出,不知何时回来。截至发稿时止,隆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始终未与记者联系。
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
随着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合法维权和敲诈勒索的界限在哪成为舆论关注的话题。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我国刑法中,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他认为,如果双方协商的焦点只是赔偿数额的高低,则属于民事范畴,但如果采用了胁迫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则要看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若符合,则涉嫌罪名成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也认为,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要看有没有威胁行为。“如果没有威胁行为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问题”,他强调,定罪时,不能因为索赔金额高就认为是敲诈,只能说“金额不太合理”。
“消费者索赔过高本身并不构成敲诈勒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倘若商家不同意消费者的高价索赔,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法治和理性的轨道上化解纠纷。据他介绍,诉讼中,如果消费者的高额索赔诉求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消费者需要自行承担与高额索赔相对应的高额诉讼费用,刘俊海认为,这就有助于倒逼消费者理性维权。
“而企业在遭遇消费者高额索赔时,也应淡定从容,虚心倾听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真诚地提出公平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问题解决方案,而不宜简单地将高额索赔一概视为敲诈勒索而诉诸刑事手段。”刘俊海说。
而针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采用网上曝光、寻求媒体报道等方式,阮齐林认为,这不能算作威胁。刘俊海还指出,在媒体和网络上依法曝光其所购买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手段和新闻媒体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增进其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而维护商家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
不过,两位专家也强调,维权的前提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所曝光的问题必须属实,不能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如果捏造事实,且借助网络大肆扩散,强迫对方满足其不正当的目的,就带有威胁性,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阮齐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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