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取消9个罪名死刑 存在了16年嫖宿幼女罪正式寿终正寝【全文】

2015-08-30     <<返回首页

第五亮点
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定义明确了
一直备受各界关注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在表决稿中亦有修改。二审稿中适用此项罪名的行为第三项和第四项分别是“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审议中就有意见提出,这两款规定可能被滥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措辞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措辞为“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草案二审稿与其相一致和衔接,不宜取消。
但为了防止该罪名在实践中被扩大化,表决稿仍作出了一定修改,即将有兜底作用的第四款“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调整为定义明确的“有毁坏法庭措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六亮点
明确规定对袭警行为从重处罚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规定袭警罪。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过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在实践中,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理的。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暴力袭警案件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在妨害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据此,表决通过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七亮点
资助培训恐怖活动入罪严惩
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亮点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
5年以上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取消9个罪名死刑 存在了16年嫖宿幼女罪正式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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