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事件16人被问责 东台医院血液透析致丙肝感染16人被问责

2019-05-28     <<返回首页


  16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要求,东台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院感风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并责令东台市人民医院根据专家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对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给予盐城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朱发兵诫勉谈话处理;盐城市卫健委医政处副处长马凡行政警告处分;东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燕春提醒谈话处理;东台市卫健委主任崔海诫勉谈话处理;东台市卫健委副主任陈张行政警告处分;东台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曹国平行政警告处分;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殷卫国和分管副院长宋小平免职处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处分。
  追访
  医院未做到病人实际隔离
  此次事件中感染丙肝的患者徐平(化名)介绍,自己每周要做三次透析,“5月中旬的时候,医生给我做了血常规检查,然后就告诉我得了丙肝”。徐平介绍,自己从未得过丙肝,“问医生,他们也没说我是怎么感染上的”。徐平称自己目前在东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是免费的,现在每天输液两瓶,吃一片药……医疗费是医院出的”。
  当地一名内部知情者介绍,东台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丙肝阳性区与阴性区是分开的,但病人通道布局设计不合理,难以做到病人实际隔离,这也是造成这次感染事件的原因之一。此外,所有血液净化患者所使用的管路、注射器等都是一次性使用耗材,不存在重复使用问题;医护人员确实存在相关感染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操作不规范、环境及物表保洁消毒不到位等问题。
  说法
  血液检测需患者自费属于个人意愿
  这不是国内第一次发生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的事件。2011年,河南新安县人民医院曾发生血液透析患者感染丙肝事件;2016年,陕西省也发生过26名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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